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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刘先生介绍,去年10月份,他买下晋安区洋下新村58座的一套二手房。由于比较满意,他当时就付清房款。稍作装修后,刘先生将房子出租。今年3月初,刘先生向承租人收取水费时,竟意外获知,小区内共用一个总水表的58号、59号、60号3座楼住户,根本不需要缴纳水费。
刘先生纳闷了,开始向其他住户了解情况。一些老住户告诉他,几十年来,这3座楼一直无人收水费,久而久之,大家都习惯了只用水不交费。据推测,水费的欠款数目已经达到几百万元。“如果情况属实,以后清算水费时,我岂不要承担很大一笔冤枉钱?”刘先生担心地说。
随后,刘先生向社区咨询情况,社区工作人员建议他去找市自来水总公司。可向市自来水总公司反映了问题后,刘先生的疑问依然没有得到解决。无奈之下,刘先生只好向本报求助。
10日下午,记者联系到洋下新村东社区的高主任。高主任告诉记者,洋下新村建于上世纪80年代,住户一直合用水表,之前的水费都由开发商缴纳。自从开发商离开后,就无人收水费了。几年前,洋下新村曾收到市自来水总公司的催款通知,但由于无人清楚其中缘由,根本无法协调处理,因此交水费的事情就一直拖了下来。
市自来水总公司客服科郑科长告诉记者,像刘先生这种情况,只有跟原房东协商落实遗留水费的问题,明确欠费数目后达成协议,让原房东来承担。针对新村的特殊情况,他建议小区最好尽快推选出代表,与市自来水总公司清算所欠款项,然后进行一户一表改造。
(福州日报记者 王玉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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