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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新闻网讯 一家假牙生产厂没有取得任何证照,生产假牙卖往诊所。6日,福清市工商局对当事人涂某作出了处罚决定。
5月15日,福清市宏路工商所接到群众举报,在石竹街道宏兴新村有一个无照假牙生产厂家。该厂的经营者涂某现场无法出示营业执照。
经调查,涂某从2008年3月15日起至案发之日止,未取得相关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擅自在福清市石竹街道宏兴新村从事义齿制作销售活动。
涂某将制作好的烤瓷牙、钢牙主要销往福清各乡镇的牙科诊所,每颗烤瓷牙销售价为35元,每颗钢牙销售价为5元。至案发之日止,当事人共制作销售烤瓷牙83颗,钢牙128颗,其中烤瓷牙销售收入2905元,钢牙销售收入640元。
(福州晚报记者 陈长森 通讯员 李璐 陈歆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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