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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新闻网讯 的士司机高某某趁乘客熟睡时,偷走乘客的5000元现金和银行卡等物品。随后他还陪乘客到派出所报警,被民警当场抓获。日前,晋安区法院以盗窃罪判处高某某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3000元罚金。
现年28岁的连江男子高某某在福州开的士,去年8月17日零时许,高某某驾驶“的士”运载乘客郑某某到罗马假日花园。郑某某上车不久就睡了,高某某将车开到罗马假日花园时,见郑某某依然熟睡,就将郑某某的5000元现金、身份证和银行卡等物品偷走,藏在一个花圃里。
郑某某醒来后发现财物被偷,急忙报警。高某某随后还载着郑某某到晋安茶园派出所报警,民警见高某某神情紧张,于是将他控制住。
(福州晚报记者 王威 通讯员 陈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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