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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新闻网讯 到酒店康乐中心洗桑拿后发钱包不见了,回忆钱包丢失的经过,失主蔡先生认为,自己进出更衣室时都无服务人员在场,是酒店服务缺位给财物丢失埋下隐患。
上周四晚8时许,读者蔡先生到马尾邦辉大酒店康乐部洗浴。拿了手牌和锁后,蔡先生进了更衣室。据蔡先生介绍,进入更衣室时,他就发现更衣室内没工作人员在场。
当晚10时许,蔡先生穿好衣物后到前台付款,而此时更衣室内仍没有服务员。
在前台穿鞋时,蔡先生发现自己口袋里的钱包没了。想起打开衣柜时,锁是完好无损的,觉得事有蹊跷的蔡先生立刻报警,并将该情况反映到酒店方面。在交涉过程中,蔡先生向酒店方面提出了赔偿要求,但未得到酒店方面的答复。
对此,蔡先生认为钱包的丢失是在洗浴过程中发生的。他进出更衣室时都没有服务员在场。
就此事,记者采访了马尾邦辉大酒店康乐部负责人叶经理。叶经理表示,当晚接到蔡先的情况反映后,酒店方面方面当即进行了内部排查。但是,一直未能找到线索。
对于蔡先生提及的进入更衣室都未见到服务员的问题,叶经理表示,当晚8时许刚好是服务员换班的时间,蔡先生进入更衣室时刚好遇到服务员换班。而蔡先生出更衣室时,刚好是员工吃宵夜的时间。因此,更衣室内并非一直无人,只是蔡先生进出时刚好遇到了这两个特殊的时间段。
对于叶经理作出的解释,蔡先生表示不能理解。蔡先生认为,马尾邦辉大酒店是四星级酒店,但是,叶经理提出的巧合其实是服务方面的瑕疵,不做任何赔偿的处理方式他无法接受。
就此事,记者咨询了福建法律咨询网首席律师蔡思斌。蔡律师表示,顾客洗浴,是一种特殊的消费方式,洗浴消费过程中,随身携带的物品及衣物,需要脱离自己的视线,或交由洗浴中心保管,或自己存放于洗浴中心提供的衣箱内。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由此可见,顾客洗浴消费的过程中,应由洗浴中心负责其财物的安全。所以,如果浴客在洗浴中心丢失财物,洗浴中心应按责任做出赔偿。
(福州晚报记者 姜福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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