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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冒充政府官员摊派学习教材 催汇款拒绝见面

字体大小:减小 增大作者:佚名 来源:不详 发布时间:2007-12-8 11:54:00 发布人:runinfos

  福州新闻网讯 某男子冒充福州市晋安区经济发展局的工作人员,以业务学习当幌子,要求私企老板购买价值598元的学习教材,以此来骗取钱财。6日上午,某私企老板潘先生向记者诉说他遇上的骗局。
   
  据潘先生回忆,上周的某天他接到一通奇怪的电话,一位吴姓男子自称是福州市晋安区经济发展局的工作人员,表示该局要组织下属企业进行为期一周的业务学习,并且声称若不参加学习或是学习后的考试不达及格线80分,今后便不会颁发卫生许可证且环保检验不予通过。因此,他反复强调购买教材的重要性,否则会无法顺利通过考试。
   
  潘先生解释说自己的企业马上就要搬迁到闽侯县,因此不愿意参加学习。该男子立即表示会告知闽侯县的经济发展局,由他们来通知潘先生参加学习。潘先生告诉记者,在挂断电话后不到1分钟,他便接到了另一通电话,手机号码已改变,却仍旧是该名吴姓男子的声音。对方就之前通知的内容重复了一遍,还解释说这次学习的效力在我市五区八县内都适用,并表示购买教材的方式很简单,先收取邮寄的教材,之后再汇款付钱即可,潘先生便答应了下来。
   
  到了4日下午,潘先生收到了用特快专递寄来的教材,记者看到,这是一本由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06年出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事业管理法律法规大全》,定价为598元。上头粘贴的邮寄地址是江苏常州,寄件人是法制书籍邮寄部的陈建,然而,在包裹中的收款发票却是北京市商业企业的专用发票,公司的名称和电话也都是北京市的。“这福州市晋安区的单位,怎么会扯上江苏和北京两个地方呢?我觉得自己被骗了!”潘先生气愤地说。
   
  潘先生表示,他收到邮件后便接到了吴姓男子的电话,对方催促他尽快汇教材费。起疑的潘先生不愿汇款,一直坚持要把现金送到对方手上。可对方始终不愿见面,以不能收取现金作为借口,一定要潘先生以汇款的方式付费。
   
  潘先生还提到,他的一位朋友林先生也是私企老板,林先生曾3次接到此类电话,家中已有3本此种教材。但因林先生怕烦,受不了对方的电话骚扰,就给对方汇了钱。潘先生说:“我坚持不汇款,并跑了一趟晋安区经济发展局,局长告诉我不是他们打的电话,我才确信自己上当了。”
   
  随后,记者拨打了几通吴先生打来的手机号码,却都无人接听。
   
  对此,福州市晋安区经济发展局办公室的工作人员表示,组织下属企业进行业务学习并不属于他们的工作职能范围,也无权通知私企开展学习。此外,晋安区经济发展局的行政编制只有5位工作人员,除了局长是男性以外,其余4位都是女性,因此这电话绝不可能是由晋安区经济发展局打的。
   
  这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该局也曾接到过类似的行骗电话,自称是国家商务部的官员打来电话要求参加学习,并要购买教材。但当她要求对方发来传真以便向本局领导申请时,对方就会立即挂断电话。她提醒市民,特别是私企,在接到类似电话时,都要提高警惕,以防上当受骗。

  (福州日报记者 张若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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