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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新闻网讯 黄某担任福州某公司市场部出纳。有人打电话告诉黄某称其中了大奖,需要汇款才能领取“奖金”。黄某竟信以为真。为领取400万“奖金”,她共挪用公款36万多元。近日,鼓楼区法院以挪用资金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
今年3月,18岁的黄某应聘进入了福州某公司,担任公司市场部出纳。7月初,黄某收到所谓深圳某公司的抽奖活动短信,并回复。7月8日,就有人打电话给黄某声称其中了24万元的“大奖”,但先要交6800元的费用,黄某竟然相信,并向对方汇款。
见黄某上当,诈骗集团又编造谎言,引诱黄某再交纳一点钱可以成为某某管理局会员,所得到的“奖金”也不断增多。
据黄某事后向警方供述,她先后7次给对方汇款,共挪用公款36.5万元,而黄某的“奖金”也高达400万元。
8月3日,公司在对账时,发现黄某的问题。黄某遂向警方投案自首。
案发后,黄某家人将全部挪用的资金退还给了某公司。
(福州晚报记者 毛小春 通讯员 黄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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