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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新闻网讯 因对老板安排的工作不满意,林某写恐吓信向老板敲诈巨款。30日,市中院终审以敲诈勒索罪判处他有期徒刑3年。
林某现年26岁。今年初,他受雇到一家民营建筑企业当驾驶员。聘期内,老板安排他到下属工地干活。林某觉得工作辛苦工资又低,心生不满,遂起敲诈念头。
今年4月11日,林某购买了一张手机卡,然后回到其暂住处手写了一封恐吓信。信中扬言,要杀掉老板的一对子女,除非老板拿出20万美元、10万人民币摆平此事。
同月15日,林某将买来的手机卡连同恐吓信一同寄给老板,要求老板用该手机号与其联系。他的如意算盘是:通过恐吓手段获得银行卡号和密码,然后通过手机银行功能将赃款转到自己专设的账户上。
5月21日晚,林某给老板发了一条短信:“明早9点用你老婆的名字办张建行卡,把美金换成人民币存在卡里,然后把卡扔进你家楼下的垃圾桶。晚10点,把卡号和密码发过来。你让我失望,你就会绝望。”
其间,林某通过手机短信不断威胁、恐吓被害人。5月22日上午,老板让妻子到银行办了一张储蓄卡,并存入10万元人民币。然后按照林的指令,将储蓄卡扔进自家楼下的垃圾桶内。
当天下午,林某在闽侯家中被福州警方抓获。
(福州晚报记者 陈鸿星 强振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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