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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新闻网讯 该自撤的不撤,将启用普通程序立案,事故车可能面临扣车20天以内的处理。记者29日从鼓楼交巡警大队获悉,该大队29日上午已按该规定扣了5辆车。
29日上午8时2分,二环路杨桥高架桥台江往鼓楼方向,两辆轿车追尾,属轻微事故。事发后,两车主没能按规定自行撤离,而是就赔偿问题纠缠不清。
2分钟后,同样在该路段,又有3辆轿车因车速等问题,发生追尾。这3辆车也没有快速撤离。鼓楼民警随后赶到,按规定对这5辆车进行扣车处理。
鼓楼交巡警大队大队长杨进德称,今年1月1日起,我市施行《福州市机动车交通事故自行撤离现场赔偿处理办法(试行)》,规定轻微交通事故,没伤人且车能动的,适用简易程序自行撤离。
但如果双方不遵守该规定,并因此影响交通,警方到场后,本来按简易程序处理的,现在要按普通程序立案。这样,就需要技术鉴定、立案审查,因此将扣车20日以内。
据介绍,最近一周,鼓楼区每天都有五六起不主动自撤的交通事故。
(福州晚报记者 陈海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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