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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新闻网讯 连江男子林某在网上利用虚假身份,与平潭籍女大学生高某在网上谈情说爱,不到4个月,就骗取高某及其家人的汇款近9万元(本报10月19日曾报道)。落网后,林某面对公诉机关的指控,竟然拒不退赃,也不缴纳罚金。因悔罪态度差,近日,仓山法院以诈骗罪从重判处其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3万元。
去年6月,林某通过QQ聊天认识了还在读书的高某,其自称是某集团行政部经理兼副总经理,双方很快发展成网恋。此后,林某骗得高某和其母亲的汇款近9万元。林某随后将钱挥霍一空。法庭经审理,确认林某诈骗事实。林某却找各种借口,拒绝向受害人退还钱款,同时也表示不缴纳罚金。
法院认为,林某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他的悔罪态度差,应酌情从重处罚,遂作出判决。
(福州晚报记者 毛小春 通讯员 刘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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