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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新闻网讯 22日,
邹先生是福州市鼓楼区鸿翔办公设备经营部的负责人。2006年5月份,邹先生同福建科威办公设备有限公司签订了销售合同,花10万余元买进了一台精工LP-1010MF工程机,当年5月16日安装好,保修期为从安装即日起1年。
邹先生告诉记者,安装好没几天,机器就出现了黑线故障现象,后来销售方更换了CIS单元。从2006年10月份开始,机器又多次出现了印品白道的问题,虽然每次售后都会来进行保修,但此时他已经折腾怕了,便提出了退货。
邹先生向记者出示了该合同,该合同写名,乙方(福建科威办公设备有限公司和北京泰利兴业科技有限公司)于
到了今年10月份,机器又频繁出现故障。邹先生向记者出示了9张福建科威办公设备有限公司技术维修服务报告,故障现象都为卡纸。在这期间,福建科威办公设备有限公司每次在接到邹先生的反映后,都派技术人员到现场维修,但未彻底解决。这期间,邹先生多次寻求北京泰利兴业科技有限公司解决,但一直未果。
邹先生告诉记者,他也向北京方面反映,要求对方派人来修,但对方提出,维修人员到福州维修,要收取维修费和相应的差旅费。这令他无法接受,根据双方签订的关于延长保修期的补充合同,保修期未过,维修方应无偿提供维修。
22日,记者电话联系了北京泰利兴业科技有限公司售后服务部的负责人
记者又随后联系了福建科威办公设备有限公司的向经理,向经理告诉记者,对于邹先生的机器,一接到邹先生反映机器出现故障,他们都会及时赶去维修,而且都没收取维修费。此次出现的问题,由于涉及到零配件的更换费用问题,北京方面不同意无偿提供的话,他们也没法提供该零配件的费用免费服务。
对于保修卡保修条例的注意事项,邹先生认为该注意事项属于霸王条款。邹先生说,自己所用的消耗品墨粉是原装的,自己有权选择不购买北京泰利兴业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消耗品。不能据此把其保修期内的保修权利否决掉。
邹先生表示,如果问题一直无法解决,他不排除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
(福州晚报记者 吴海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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