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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新闻网讯 两名男子准备将几只省级保护野生动物运到闽南贩卖,被福清森林警方查获。15日,警方对两人处以5000元罚款。
13日下午2时许,福清森林公安民警接群众举报,称有人偷运野生动物,将经过福厦线福清宏路段。
民警来到宏路镇东坪路段时发现,两名中年男子站在路边,身边放着5个纸箱,好象在等车。民警上前询问时,一人迅速逃离现场,另一人被民警扣留。
经检查,5个纸箱里装有山麂、豪猪、斑嘴鸭、夜鹭等省级保护动物。
据了解,被扣留的男子姓叶。当日,他受福清男子周某委托,准备将这些在当地收购的野生动物运到闽南贩卖,在福厦路上等车时被警方查获。
14日上午,民警将收缴的野生动物送到福清市东张水库附近放生。
当日下午,周某向警方投案自首,并愿意接受处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福清森林公安机关对他们处以5000元的行政处罚。
(福州晚报记者 刘珺 通讯员 王日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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