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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新闻网讯 据市国税局消息,经过3个月的清理整顿,大学新区6所高校内的15家超市已全部纳入税务登记,并补征增值税47.04万元,实现了高校超市税收的规范化管理。
由于对政策理解有误,不少高校认为校内店面属于学校经营的后勤实体,无需办理税务登记,也不要申报纳税,造成个别高校店面长期以来偷税漏税。针对这个问题,闽侯县国税局从今年7月份开始,对上街大学新区较为集中的各种超市、小卖部开展税收专项整治,最终将15家高校超市全部纳入正常税收管征。
市国税局提醒,根据我国有关税收政策规定,对高校后勤实体为高校师生食堂提供的粮食、食用植物油、蔬菜、肉、禽、蛋、调味品和食堂餐具,免征增值税;经营此外的商品,一律按现行规定计征增值税;对高校后勤实体向其他高校提供快餐的外销收入,免征增值税;向其他社会人员提供快餐的外销收入,应缴纳增值税。值得注意的是,高校后勤实体应对享受优惠政策的经营活动进行单独核算,分别进行纳税申报,不进行单独核算和纳税申报的,不享受上述优惠政策。
(福州日报记者 李效翔 通讯员 文忠 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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