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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新闻网讯 31日,本报三山热线版刊登了《车子转了几手过户手续一直未办》一文,不少读者打进本报新闻热线83770333反映,他们也遇到类似情况,不知该如何处理。
张先生告诉记者,他的车子两年前就卖给了朋友,由于双方都是非常熟悉的人,当时就没去办理过户手续。后来朋友又把车转卖给了他人。
前几天,他闲着无聊,上网查询他原来车子的交通违法记录,发现有4个违法记录没有处理。他找到朋友想把车子的过户手续办了,朋友告诉他,车子从他手中转出后,又转了好几手,现在都不知道卖给谁了。
张先生说,现在车子的过户手续还没办,而现有车子的拥有者是谁,查都查不到,一旦车子发生交通事故,而驾车人又肇事逃逸,到时受害人找上门,他该不该为此承担责任?
就此,记者咨询了福建创元律师事务所律师蔡思斌。蔡律师认为,如果在连环购车中未办理过户手续,而原车主又不能提供车子买卖或转让他人的手续,证明车子的最终归属,在事故发生后,找不到肇事者的情况下,原车主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如果原车主在卖车时,有和买主签订相应的转让协议,证明自己已经失去了对车子的支配权,原车主不承担责任。因此原车主在出售车辆时应及时办理过户手续,避免到时引起麻烦。
(福州晚报记者 吴海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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