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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侦破全国首例网络文学侵权案 网站责任人被捕

字体大小:减小 增大作者:佚名 来源:不详 发布时间:2007-8-22 14:10:00 发布人:runinfos

  记者 何珍 通讯员 梁东红 文/图 

  全国首例网络文学作品侵权案在我省成功侦破。8月20日,因涉嫌侵犯著作权罪的莆田《云霄阁书库》网站经营责任人姚某祥、刘某山,被莆田市公安局涵江分局执行逮捕。

  据省新闻出版局有关人士介绍,这是全国首例因网络文学作品侵权,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本案的成功侦破对于保护网络知识产权具有里程碑意义。网络侵权与其他领域侵权一样,一旦构成犯罪同样要受《刑法》追究。

  莆田版权局接上海报案

  2007年2月,莆田市版权局接到上海玄霆娱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报案称:该公司原创文学门户网站《起点中文网》登载的该公司享有专有著作权的文学作品,近期被设在莆田市的《云霄阁书库》网站未经许可非法转载,并提供在线阅读从中非法获利。

  莆田市版权局遂着手调查,发现从2003年来《云霄阁书库》网站先后刊载文学作品近九千部,有的作品刊载一段时间后,被自动移除,至案发时尚有在线作品5334部,网站生意红火,浏览网民众多,曾一度成为中文网站访问量排名第二,案发前仍居中文文学类网站排名第七,日访问量达20万独立IP,也就是每天有20万人次的在线网民观看。姚某祥、刘某山则通过《云霄阁书库》网首页开辟的有偿广告获取经济利益。

  侵权数量构成刑事案件

  鉴于《云霄阁书库》网侵犯的著作权作品数量已达到相关司法解释构成刑事案件的立案条件,莆田市版权局遂提请公安机关提前介入。7月2日,市版权局正式将本案移送莆田市公安局。经莆田市公安局指定,7月9日,涵江公安分局将本案刑事立案。

  公安机关调查期间,犯罪嫌疑人为了逃避打击,多次变更网站服务器存放地点,先后从北京转移至济南市、泉州市、莆田市等地。

  7月9日,该案主要犯罪嫌疑人之一姚某祥,在涵江区新涵大街某阳计算机有限公司内,被涵江警方抓获。当场扣押《云霄阁书库》网站服务器等电脑主机9台,以及用于接纳广告收入的银行信用卡等物证。 

  经审讯,另一名犯罪嫌疑人还在山东省济南市,7月11日,联合侦破小组乘胜追击北上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在槐荫区公安分局振兴派出所的配合下,于7月12日深夜抓获另一名犯罪嫌疑人刘某山,并扣押电脑主机2台。

  以为网络侵权只是罚款

  据警方介绍,今年30岁的姚某祥,是莆田市涵江区涵东街道人,大学文化,与同案犯41岁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的刘某山,是在2003年通过QQ聊天认识的,二人在聊天中谈到都喜欢在网上看小说,一段时间后有了共同语言,就开始商议创建网站,一方面为了自己浏览方便,另一方面可以利用开网站挣钱。

  2004年1月二人共同出资建立了《云霄阁书库》网站,网站主要内容有刊载网络文学作品提供网上在线阅读及书库论坛与用户开展交流,由姚某祥负责技术上的维护和宽带管理,刘某山负责网上书库论坛及信息内容发布及网页更新。之前,他们因侵权曾被莆田市版权局处罚过,他们以为罚了钱就没事,没想到会这么严重,竟触犯了《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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