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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万农民工将领《法律援助证》
16日,四川来榕打工的小朱从晋安区法律援助中心主任林碧勋手中接过绿色的《法律援助证》。他高兴地对记者说:“以后遇到工伤等问题时,寻求法律援助方便多了。”
《法律援助证》由市法律援助中心与市总工会共同推出。目前,首批5万本《法律援助证》发放完毕,第二批发放工作正在进行中,共有8万多名农民工领到该证。市法律援助中心与市总工会计划在明年10月底前,完成50万名农民工的发证工作。
说到法律援助的意义,来自重庆丰都县栗子乡南江村的农民工周旺兵体会颇深。
去年7月8日下午6时许,周旺兵的父亲骑着自行车,在晋安区远洋路穿越机动车道时被一辆货车撞倒,抢救无效死亡。交巡警认定事故双方负同等责任。同年8月26日,周旺兵来到晋安区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晋安区法律援助中心当即为他开通绿色通道,指派律师承办该案件。
按农村还是城市标准进行赔偿成为本案争议焦点。今年5月10日,晋安区法院判决被告赔偿14.1万多元。被告拒不履行,晋安区法律援助中心又给予第二次援助,帮助死者家属拿到了全部赔偿款。
周旺兵只是受益法律援助的众多农民工之一。据统计,今年上半年,按照属地管辖原则应援尽援,全市共办理各类涉及农民工的法律援助案件181件。
目前我市农民工总数约为50万人。每年都会出现大量的农民工维权案件,类型涉及工伤、劳动争议、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婚姻家庭纠纷、人身损害赔偿等。绝大多数农民工由于文化水平低、法律意识淡薄,当遇到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时,往往采取过激行为或束手无策,帮助农民工依法维护合法权益已经成为全市各相关部门的工作重点之一。
除司法部门外,其他相关部门也为农民工维权开通了绿色通道。市劳动保障部门开辟“追薪维权绿色通道”,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长期设立“投诉岗”,并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办结时限从30日缩短为7日。全市法院对涉及工程款中农民工工资的案件,一律免交或缓交诉讼费、执行费。市总工会在64个乡镇建立了乡镇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争取把劳资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避免群体上访性事件。此外,市总工会还依托“12351”维权电话,开展欠薪调解和监督工作。
与此同时,我市关于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立法不断完善。今年 5月1日实施的《福州市劳动争议处理若干规定》和3月出台的《福州市建筑矿山行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管理暂行办法》,分别从维权费用和劳动福利等方面对农民工作出了帮扶性和保护性的规定。现在,有关农民工讨薪、劳动环境和福利待遇、维权诉讼等方面的立法越来越多,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也逐步得到较为完善的保护。
“我市农民工维权网络已初步形成,这一网络将越织越密,并继续向基层扩展。”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说。
(福州日报记者 覃作权 实习生 林平 吴剑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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