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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前夫妻和男方情敌把酒谈复婚不成 扎伤情敌

字体大小:减小 增大作者:佚名 来源:不详 发布时间:2007-7-25 8:56:00 发布人:runinfos

  22日晚一对前夫妻,一个男方的情敌,3人一起谈判复婚。4个小时的谈判,酒也喝了4个小时。结果,女方前夫拔出小刀,将面前的情敌刺伤。
  
  持刀行刺者姓汪,前妻刘某,两人都来自四川,今年24岁。被刺伤者姓林,莆田人,今年36岁。
  
  话说3人都是泉州某客运公司职工,其中汪某、林某是驾驶员,而刘某是售票员。汪某事后向民警说,去年7月,他发现妻子与林某关系不正常,妻子也承认已与林某好上一段时间了。多次找林某谈判,林某表面答应放弃暗地里仍与他妻子来往,无奈之下,汪某当月便与前妻刘某办理了离婚手续。

  22日晚10点多,汪某找到林某和刘某,要求谈判夫妻复婚之事。直谈到次日凌晨1时,双方边谈边喝酒,人都喝得有些醉意,但仍无法谈拢。
  
  汪某说,因是同单位同事,低头不见抬头见。自离婚后他备感受人瞧不起,加上看到刘、林出双入对,心里不是滋味,因而心生复婚念头,并硬着头皮约出对方。
  
  谈判中,汪某坚持复婚,林某说他没意见,要刘某表态。刘开始时不想说什么,但随着酒喝得越来越多,便说不同意复婚。这使汪某又羞又恼,但他仍强忍着继续喝酒。一时3人默不作声,但汪某自称此时已经“火冒三丈”。
  
  负责处理此案的民警叫曾俊杰,他说汪某交代,沉默中他忽然感到被林某耍了,于是掏出口袋里的小刀刺向林某,想给情敌一个教训。
  
  林某被扎中的位置在手臂上,他哇哇大叫引来许多人围观,店主见状只得报警。
 
  在派出所,林某,刘某先后被录了口供,承认两人交往,以致汪、刘夫妇离婚的事实。
 
  经医院检查,林某系轻微伤,经鲤城警方批准,汪某被处行政拘留7天,并罚款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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