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期房公然被交易
4日早上,市民陈先生致电本报说道:“郑女士的遭遇我挺同情。房产中介不查看房产证,就进行登记交易的行为,是违规的。因为这很容易使得期房轻易在二手房市场上流通。而按规定,没有取得产权证的房子是不能在房产中介进行登记出售的。”
4日上午,记者针对陈先生反映的情况再次暗访了我市几家房产中介机构。在广韵房产代理有限公司的一家门店,置业顾问林女士向记者推销起了位于尤溪洲大桥头某处房产。而据记者了解,这个楼盘是在售、在建中的期房,根本就还没有办理产权证。林女士坦白地告诉记者:“这房子的房东估计只交了首付的钱,甚至只交了定金,当初买这个房子估计就是为了转手卖出赚差价,现在肯定没有产权证,你想买的话到时候只需对购房合同进行更名处理就行了。”在福州阳光家园房产代理有限公司的一家门店,记者看到该店贴在门口的房源信息上,竟有写明2008才能交付使用的房产。可以想见,这套房子肯定还没取得产权证。
市房管局:将整治中介机构违规行为
针对记者暗访到的情况,市房管局市场处的工作人员郑丽菁表示,我市目前还没有相关明确的规定,要求房产中介机构在登记售房信息时要核查产权证。但有规定要求房地产经纪机构与委托人签订委托合同后,才能对外发布相应的房源、客源信息。同时要求中介机构不得发布虚假信息、未经核实的信息。
郑丽菁还表示,按照相关法规,只有已经取得产权证的房子才能在房产中介机构进行登记、交易。
对于房产中介机构目前存在的这些问题,市房管局市场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将于近期整顿我市房产中介机构,并对存在违规行为的房产中介机构进行整改。
(福州日报记者 李效翔 陈炼)
| 关于本站 -
网站帮助 -
广告合作 -
下载声明 -
友情连接 -
网站地图 -
客户服务
Copyright © 2005-2006 515186.com . All Rights Reserved . 在线客服: Powered by:福州软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 网站备案号:闽ICP备07021762号 |
网友的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