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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个月没回家房子发水灾 物业和业主都应承担责任

字体大小:减小 增大作者:佚名 来源:不详 发布时间:2007-5-14 9:52:00 发布人:runinfos
  满地的污水、四散的菜叶和油污、难闻的恶臭、四处隆起的地板……陈女士怎么也不会想到,时隔5个多月后,再回到自己的房子,见到的会是这样的景象。
      
  2003年,陈女士在远洋路边的一个小区内买了一套房子,并花费了十几万元用于装修。
由于老家在三明,陈女士不是经常住在福州的房子内,今年1月1日,陈女士回老家后,房子就一直空在那里。11日上午,陈女士接到小区物业的电话,称因为管道堵塞,她的房子进了不少水。物业人员在电话中告诉陈女士,管道已经疏通了,让她赶回来把家里整理下。

  12日中午,记者在陈女士家中看到,厨房、客厅、卧室各处的地面上都积了不少的水,水中混杂着菜叶、米饭、油污等东西,空气里不时可以闻到阵阵恶臭。由于长时间被水浸泡,房间内的地板已经四处隆起,脚踩上去会冒出不少水泡。
      
  陈女士告诉记者,最早发现自己家里“发水灾”的是隔壁的邻居,由于防盗门处不断有水流到过道里,邻居在10日晚上9点左右通知了物业。11日上午,物业人员在段警和业主的见证下进入陈女士的房子,发现房子进水的原因是公用的厨房排污管堵塞。陈女士所在的楼有10层,而她的房子在底楼,由于水管堵塞,上面9户人家厨房排出的污水都从陈女士家厨房的地漏中涌入房内,才导致了现在的惨状。
      
  “这个地板现在肯定要全部换了,损失起码几万块。”陈女士说,物业发现房间进水后没有第一时间通知自己,平时也没有尽到该有的看护责任,因此要作相应的赔偿。
      
  陈女士所在小区的物业是福州融成物业有限公司,物业处的董主任表示,物业已经把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情都有效地处理了,因此不应对陈女士的损失赔偿。
   
  据董主任介绍,10日晚物业接到业主反映陈女士家门口有水渗出后,就及时关闭了陈女士家水管的阀门。保安当时把陈女士家门口的水清除后,未发现有水流出。11日上午,又有业主反映陈女士的房子内有水流出,物业进入房内才发现是厨房排污管堵塞。
      
  董主任表示,如果陈女士在家,发现排污管堵了,及时通知物业,就不会有现在的损失。
      
  福建力群律师事务所傅继林律师表示,物业和业主都负有一定的责任。傅律师说,发生堵塞的是公共管道,是物业平时负责保养维护的,管道发生堵塞,给业主造成损失,物业应该有一定责任。但业主的房间不属于公共领域,不是物业职能管理的范围,在污水流进房内后,业主没有及时通知物业来修理,所以业主也有一定的责任。

  (福州日报记者 范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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