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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田路杀妻案凶手一审被判死刑 赔偿家属26万元

字体大小:减小 增大作者:佚名 来源:不详 发布时间:2007-4-19 9:42:00 发布人:runinfos
  去年7月18日,古田路发生一起命案,女子倪某婷被前夫王某存持刀刺死(见本报次日《古田路上刺死前妻》)。3月19日,此案在市中院开庭审理。
18日,市中院作出一审刑事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王某存死刑;赔偿被害人家属264999.2元。
   
  庭审时,市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指控王某存。检方称,王某存与倪某婷本是夫妻,由于感情不和,两人于去年6月份离婚。离婚后,王某存要求复婚被拒,恼羞成怒伺机报复。
   
  法院审理后认为,去年7月18日傍晚5时30分许,王某存携带事先备好的匕首,前往古田路的倪某婷单位门口守候。晚7时30分左右,见倪某婷从单位出来,便一路尾随,至古田路与建华巷交叉路口,王某存持匕首朝倪某婷连捅40多刀,使其多脏器破裂致失血性休克死亡。王某存杀人后,往古田支路上逃跑,并将匕首扔进路边的垃圾桶里。水部派出所民警接到报警后立即赶到现场,在水涧新村附近看见浑身是血的王某存正在逃窜,迅速上前将其制服。
  
  被害人倪某婷的父母向市中院提交了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要求王某存赔偿死亡补偿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各项经济损失合计46万余元。

  (福州日报记者 黄雄展 通讯员 强振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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