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民宅为窝点 福州火车站附近一卖淫团伙被捣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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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大作者:佚名 来源:不详 发布时间:2007-4-18 9:21:00 发布人:runinfos
外来务工的中年男子宋某保(外号“宋老鸨”)长期租住民宅做淫窝,不仅包养卖淫女,还纠合同乡胡某兰等7名妇女,在福州火车站附近专门从事拉嫖客并容留卖淫的活动。17日,福州市中院终审以容留卖淫罪判处宋某保有期徒刑5年,以介绍卖淫罪判处胡某兰等7人有期徒刑各1年。
生性凶狠的宋某保长期流窜在福州,他在晋安区中亭村租住了一处民宅作为窝点,对外以简易旅店作掩护,并包养了颇有几分姿色的李某某和吴某某,打算专门从事卖淫活动。为逃避警方抓捕,宋煞费心机,对招骋来的同乡中年妇女胡某兰等7人进行了具体分工,指定胡某兰负责管理淫窝的营业收入和资金账户,让胡某琳等人成天分布在火车站广场附近,专门拉拢好色之徒。为防万一,宋还指派余某萍等人紧随在嫖客身后,观察其非法活动是否被跟踪。
2006年7月,宋某保的淫窝悄悄开张。他藏身暗处遥控指挥,胡某兰等人则按照他的指令“各司其责”。每拉到一个嫖客,拉客的团伙成员按“利润”的20%记账式抽成,吴某某和李某某等卖淫女则按“业绩”每人次收取50元钱。
开始时,这些见不得光的卖淫活动还只在深夜进行。随着“业务”的不断扩展,宋某保的野心也随之膨胀。他的手下光天化日下游荡于火车站附近的街巷处,采取各种方法招引嫖客。
8月2日,胡某琳在火车站附近连续拉拢两嫖客进入中亭村的窝点,分别安排卖淫女吴某某、李某某与他们嫖宿。此时,这些人的丑恶交易已被晋安警方跟踪、锁定。
次日上午,同伙成员杨某萍又在火车站附近拉嫖客到中亭村的淫窝内,被晋安警方当场查获。该团伙其他成员也悉数被抓获。 (陈鸿星 强振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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