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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新闻网讯 10日记者从省质监局获悉,该局日前抽查了我省企业生产及在市场上销售的月饼,共抽查了55家企业生产的57批次月饼,产品抽样合格率为98.2%,其中产品实物质量抽样合格率为100%,仅有1批次月饼的包装容积超标。
8月中旬以来,省质监部门开展月饼质量安全大检查,共检查月饼生产企业426家,宾馆、酒店、超市等经营单位428家,查处无证生产企业15家、违反标识标注规定要求的企业23家,产品抽检不合格的企业3家,立案查处9起,涉案金额19.6万元。
其中福州市立案4起,涉案金额达26万元。从检查情况看,福州市的月饼生产企业大多数能够规范生产,未发现企业使用回收变质馅料加工月饼和使用非食品添加剂等情况。但个别生产企业在月饼成品入库时,未做标签标识和标明生产日期,待出库时再作标注,存在伪造生产日期的违法行为。质监部门在福州市一家糕点企业,查获无证生产且伪造生产日期的月饼3600盒,已依法处理。福州另外3家糕点企业,则存在月饼标识标注不规范的问题。
(福州晚报记者 邱泉盛 任劭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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