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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新闻网讯 我市今年将全面展开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市政府日前就认真做好此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发出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紧紧围绕普查数据质量这一核心,扎扎实实做好普查各项工作,确保普查数据的全面、真实、可信。
本次普查的对象是在我市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具体范围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公共管理与社会组织等。
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普查对象的基本属性、从业人员、财务状况、生产经营情况、生产能力、能源消耗、科技活动情况等。普查的标准时点是2008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08年度。
1994年国务院正式批准成立国家周期性普查制度。以10年为一个周期,国家组织实施人口普查、工业普查、农业普查、第三产业普查和基本单位普查。经过第一轮的普查实践,将工业普查、第三产业普查和基本单位普查合并,并将建筑业纳入普查范围,分别在逢3和逢8的年份实施全国经济普查。
(福州日报记者 吕路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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