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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楼区实行单位公务卡消费 每单位仅办4张以下

字体大小:减小 增大作者:佚名 来源:不详 发布时间:2007-12-27 22:54:00 发布人:runinfos

  N本报记者 方传柳     实习生 林育芬

  核心提示
  
  连续三天,来自鼓楼区六十多个区直部门的相关财务人员,集中在福州软件园,进行有关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的培训。其中,刚刚在该区财政、计生、民政等9个科级部门试点的公务卡,列入培训范围。

  事实上,一个多月前,厦门市已有6个部门和单位,在全省率先试点公务卡结算方式;2008年上半年在省直机关进行试点的公务卡相关管理办法,亦在紧锣密鼓地修改。

  相关财政部门负责人表示,公务卡在我省已进入集中试点阶段,该业务对于改变传统公务消费的现金支付模式,提升我省公务消费透明、防治腐败,意义重大。

  三级政府集中试点

  根据已于上月实行的《鼓楼区实行公务卡结算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福州鼓楼区目前使用公务卡仅限于单位公务卡。该卡的使用范围包括:用于预算单位同城特约委托收款项目资金的预付,因公务活动需要预代支付的零星服务支出,包括购买办公用品、接待费、差旅费等费用。

  规定指出,单位公务卡只支持以转账方式结算,不支持现金结算,不得用于个人消费。“就是不能取现,个人消费等同于挪用公款。”鼓楼区财政局相关人士介绍,首批试点的单位公务卡原则上每个单位只能办4张以下,总透支额度上限为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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