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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新闻网讯 记者29日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即日起至明年2月,我市各城区将开展2007年度企业离、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认定工作,以确定明年的养老金发放名额。
据了解,此次资格认定,五城区共涉及约15万人。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关通知要求,对于孤寡、残疾、患病、高龄的企业退休人员要提供上门服务,实行人性化管理。
三类人员这样办理认定
本市企业退休人员,到所居住的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即可进行认定。
首次认证的市本级居住本地退休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随带身份证、户口簿到社区认定,填写《企业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表(一)》。
二次认定的人员随带身份证,填写《企业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协助认证花名册(二)》,退休人员本人签字盖章,由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进行确认后,报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复核汇总上报社保经办机构。此项工作应于12月25日前结束。
异地的企业退休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资格认定工作,由市退管中心、部分重点企业负责寄发《异地居住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协助认证表》,落实异地人员认证情况。从2008年1月开始异地退休人员,接到认证表后,按照要求在60天内反馈。居住国外或探亲的,提供我国驻外大使馆的生存证明;居住香港、澳门的,分别提供由当地行政公署或港九工会联合会、澳门工会出具的证明;在台湾地区居住的,提供当地警署或公证机关的证明。此项工作在2008年2月底结束。
企业离休干部(含“512”干部),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工作由单位主管局负责。居住省内外异地的人员,也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确认,由异地街道(乡、镇)以上政府或老干管理机构认定盖章。
“下落不明”人员将暂停发养老金
“下落不明”无法落实的人员,市社保经办机构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规定,予以暂停发放养老金,待去向落实后再予以恢复发放。
八县(市)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资格认定工作,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进行。
(福州晚报记者 陈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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