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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新闻网讯 记者25日从市农村家园清洁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今年我市农村家园清洁行动工作全面有序快速开展,全市主要流域、交通干道、水源地、风景名胜区等沿线周边陈年垃圾得到了有效清理。截至目前,已有28个镇、462个村达到省验收标准,等待省检查组验收。
今年9月,我市印发了《福州市农村“家园清洁行动”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暂行办法规定:对一般转移支付县的垃圾治理专项规划编制给予3万元、村2万元、镇(乡)30万元的补助;非转移支付县的垃圾治理专项规划编制给予2万元、村1万元、镇(乡)20万元的补助,同时要求各县(市)区政府也进行相应的配套。预计我市在“十一五”期间,市财政在农村家园清洁行动工作中将配套7000万元左右。此外,2006年通过省验收的108个村及各县(市)区域垃圾处理专项规划补助等共计154万元资金,已经市政府同意,近期将下拨各有关单位。
(福州日报记者 李智勇 张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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