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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开展住房困难家庭住房状况调查 11日前可申报

字体大小:减小 增大作者:佚名 来源:不详 发布时间:2007-11-7 16:51:00 发布人:runinfos

  我市调查摸底后将研究制订相关政策,编制城市住房发展规划

  福州新闻网讯 记者6日从市房管局获悉,为查清我市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状况,研究制订逐步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政策,编制城市住房发展规划,我市将开展城市住房困难家庭住房状况调查,符合条件的住户可在11日前进行申报。

  调查对象:本市五城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的城镇居民户,但农村(城中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家庭户和农业户、人均住房建筑面积高于15平方米的城镇居民户不列入调查范围。一个家庭户口本为一个调查单位。

  调查方法:符合条件的住户到住所所在地社区居委会领表申报,社区居委会调查员入户调查复核,对尚未改造的旧屋区、旧住宅区、工厂生活区、安置房小区家庭进行全面入户调查相结合。

  调查时间:申报时间为11月5日至11月11日,调查(申报)表缴交截止时间为11月11日下午5时30分。社区居委会调查员入户复核及对重点区域入户调查时间为11月5日至11月14日。11月15日至11月20日为汇总上报时间。

  符合条件的住户应按时到住所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领取调查(申报)表,如实填报,按时缴交申报表。不主动申报或弄虚作假、不如实申报的,经核实将影响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的申报资格。社区居委会调查人员未经核实填报的将依规处理。

  市房管局6日还公布了调查咨询电话:

  市住房调查工作办公室:87550106  87562923

  鼓楼区住房调查工作办公室:87525521

  台江区住房调查工作办公室:83283059  83283252

  仓山区住房调查工作办公室:83139768  83446243

  晋安区住房调查工作办公室:83954453

  马尾区住房调查工作办公室:83986297  83999296

  (福州日报记者 祁正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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