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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恶意炒作哄抬房价的房地产企业将受严惩

字体大小:减小 增大作者:佚名 来源:不详 发布时间:2007-6-9 12:26:00 发布人:runinfos
  

  甘肃省将对恶意炒作、哄抬房价的房地产企业,给予经济处罚,直至吊销营业执照。

  根据这个省新近出台的有关规定,开发企业预售房屋,必须自领取预售许可证之日10日内开盘,并按整栋楼对外销售;开发商必须公布每个楼栋的开盘进度和拟销售价格。开发企业自留房屋,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要按开盘价格销售。甘肃省将实行购房实名制,禁止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并且将全面推行商品房预销售合同即时备案制。

  同时,房地产、工商、物价等部门将合力行动,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违规交易行为,对不符合条件擅自预售商品房的,责令停止并依法予以处罚;对捂盘惜售、囤积房源,恶意炒作、哄抬房价的房地产企业,将依法给予经济处罚,直至吊销营业执照,并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据了解,截至2005年底,甘肃省房屋空置面积为211.97万平方米,当年内新增16.96万平方米,而当年甘肃省房地产开发完成面积为267.88万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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