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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政府日前出台意见,对2001年8月15日之前市区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七类房屋办理产权证。郑州市因种种原因未能办理房产证的4万余户居民有望补办房产证。
据郑州市房管局副局长李武建介绍,按照抽查估算,郑州市有5万余套房子存在历史遗留问题,无法进行房屋权属登记。按照市政府现在的规定,有4万余套“办证难”的房屋可以办理房本,占“办证难”总房屋的80%。
郑州市政府规定,对于2001年8月15日《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实施前在郑州市市区范围内国有土地上建成的产权无争议的房屋,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按照尊重历史事实、解决遗留问题、依法登记确认、追究违法行为的原则进行处理。
符合市政府规定情况的房屋所有权人,可在2008年12月31日前,持相关资料到郑州市房地产管理局提出申请,办理权属登记。产权人随后还可获得国有土地使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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