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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大学生做家教遇害家属索赔47万

字体大小:减小 增大作者:佚名 来源:不详 发布时间:2007-11-6 0:34:00 发布人:runinfos
    德阳21岁的大一女生唐艳丽(化名)打算在暑期做家教,到“东家”应聘时不幸遭绑架撕票(本报曾作报道)。前日上午,死者家属委托2005年度“全国十大法治人物”之一的张志强做代理人,正式向法院递交诉状,刑事附带民事赔偿47万多元。
    
    据警方介绍,凶手马维军和罗琼是一对刚刚走出校门的小情侣,找工作遇挫萌生了劫财的想法。经看守民警同意,马维军提笔给家人写信。“爸爸,不孝孩儿让你失望了,我好恨自己呀。女朋友还不满十八岁,跟着我一起,是我害了她。我现在还年轻,我还想活下去。”“姐姐,我也许不能活着出来了,我犯的是死罪,我现在好怕黑夜,真的好怕,我就是在黑夜里还无辜地剥夺了一个大学生的生命!你一定要好好照顾父母,下辈子我还做你的弟弟,报答你!”
    
    据张志强介绍,失去女儿后,唐母泪流满面,天天拿着女儿的照片发呆。唐艳丽的父母都是快60岁的人了,还在北京的建筑工地上打工,作为四川老乡,张志强愿意为唐艳丽的家属提供法律援助。在起诉状中,唐艳丽的父母提出了总计47万多元的赔偿。张志强说,“两凶手家里都很穷,这笔赔偿可能也拿不到一分钱,打官司是安慰亲人。”
    
    前日上午10时,以租房的名义,记者和张志强来到了唐艳丽的遇害地点——德阳东街一个居民小区。“你找哪个?”门卫室里的门卫大爷说小区有哪些人在出租房屋他也不清楚。马维军和罗琼是利用租房绑架杀人,到底房东在这件事上有没有相应的责任呢?张志强准备在另案中起诉房东。
    
    案件回放
    
    凶手马维军和罗琼两人同为德阳一中专学校学生,罗中途休学,在社会上闯荡,马毕业后工作也无着落,两人急需钱用,遂决定以招家教为幌子,绑架应聘者勒索钱财。放暑假前,两人在德阳体育场一电线杆上看到家教小广告,遂拨打电话要求请一名女大学生为小孩辅导英语。7月16日上午,唐艳丽来到两人的出租房内,进屋后,两人将唐绑架,第二天凌晨将唐残忍杀害,再向唐的家人勒索。作案后,凶手将尸体装入旅行包,坐车到中江县龙台镇,抛尸人民渠里。3天后,尸体在三台县一个水库被发现。由于父母无力安埋,骨灰至今还寄存在三台县殡仪馆。
    
    作者苏定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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