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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将丈夫出租给情人 荒唐夫妻终反目被判离婚

字体大小:减小 增大作者:佚名 来源:不详 发布时间:2007-8-6 21:40:00 发布人:runinfos
    近日,信丰县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将丈夫出租给第三者,因“租金”未付,导致双方反目要求离婚的案件。此案在审理过程中,原、被告自行达成离婚协议,向法院撤诉,在信丰县民政局办理了离婚手续。
    
    原告李某与被告王某是一对合法夫妻,在双方婚姻期间,被告背叛了李某,与在一起做生意的刘某产生婚外情。妻子发现后,本想与丈夫离婚,但因深爱着丈夫,只有忍气吞声,任由丈夫与第三者来往。荒唐的是,为了让妻子心理得到平衡,王某竟然让妻子李某与第三者刘某达成了一项荒唐的协议,将丈夫王某以每月800元的价格出租给刘某,由刘某每月15日前支付这笔钱。
    
    协议达成后,一开始刘某均会按时给付,大家相安无事。后因生意亏损,刘某无钱支付,李某开始不准许丈夫与刘某来往。但丈夫王某依然我行我素,与刘某继续保持着不正当的关系。经过几年的吵闹,最终李某向法院起诉,要求与丈夫王某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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