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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岁孩子遭绑架失踪一年 三地警方至今不予立案

字体大小:减小 增大作者:佚名 来源:不详 发布时间:2007-5-10 10:16:00 发布人:runinfos
    本报安康讯(记者 吴琛)14岁的孩子2006年4月6日晚上离家后失踪,20多天后家长收到要挟勒索短信,当心急如焚的家长向公安局报案时,公安局以孩子是否遭绑架及绑架地无法得到确认,认为不符合立案条件,至今没有立案。
    
    孩子失踪
    
    家长收到十余条勒索短信

    
    安康市紫阳县城关镇东城门居委会居民吴甚财告诉记者:2006年4月6日,其14岁的儿子吴阳(紫阳县城关一中初一学生)晚上9时离家后失踪,家人找遍了所有亲戚和他可能去的地方,都没有找到,第二天到紫阳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报警,派出所民警认为孩子是外出游玩去了,让他在家等几天,说不定就回来了。但等到5月2日,吴甚财接到儿子从广西南宁发来的手机求救短信,5月3日,吴甚财再次到城关派出所报警,并按城关派出所的建议,到紫阳县公安局刑警队报案。截止到5月11日吴甚财陆续收到从广西南宁和广州市(手机号籍属地)发来的十余条手机短信,内容都是以绑架儿子相要挟要求他汇款转账到一个账户才能放了其儿子。
    
    不予立案
    
    警方认为不符合立案条件

    
    十余条要挟勒索短信让吴甚财认定儿子是被人绑架了,他数次前往紫阳县公安局刑警队报案,请求紫阳县公安局刑警队立案解救儿子,但紫阳县公安局刑警队认为吴阳是否遭绑架及绑架地无法得到确认,不符合立案条件不予立案,认为吴甚财应该到短信的发出地(南宁和广州市)去报警,由广西南宁或广州市公安局先立案后,紫阳县公安局才能着手协助调查。
    
    吴甚财遵照紫阳县公安局的要求,电话向广西南宁和广州市公安局报警,请求立案解救儿子,但对方要求先由失踪孩子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立案后他们才能协助调查。双方都不立案,万般无奈的吴甚财只能自己和亲朋们四处打听寻找失踪的孩子,但整一年了孩子仍然杳无音信,生死未卜。失踪的爱子让吴甚财夫妻和家人寝食难安。刚40岁的吴甚财更是急白了满头的黑发。
    
    目前未立案
    
    仍处于立案前的调查阶段

    
    紫阳县公安局刑警队教导员李小虎告诉记者,据了解,吴阳是与邻居小孩产生矛盾后离家的,是否遭绑架及绑架地无法得到确认,不符合立案条件,目前未立案,仍处于立案前的调查阶段。紫阳县公安局刑警队虽没立案,但做了大量的工作,尽力查找吴阳的下落。接到吴甚财报警后,曾根据勒索短信的手机号码,先后向南宁和广州市公安局刑警队发了3次协查传真,但均无回音。安康市公安局法制科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刑事案件立案必须要有犯罪事实和管辖权,既可以在案发地报警,由案发地公安机关立案,也可以在户籍所在地报警,由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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