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法官死在看守所 检察院称其被拘留前已疯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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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大作者:佚名 来源:不详 发布时间:2007-4-27 9:59:00 发布人:runinfos
□本报特约撰稿 潘晓凌
□实习生 成 希
尽管作了最坏的打算,周燕乐见到丈夫时,仍瘫软在地。
11天没见到丈夫,黎朝阳已然面目全非:鼻梁与嘴唇之间裂开一道与唇等宽的口子,两颗门牙崩断;脖根处至臀的皮肤泛紫红色,右腿外侧、左腿膝盖与肩膀上的淤血清晰可见。
这名广西桂林平乐县法院的38岁法官,从2007年3月23日至4月2日曾先后羁押于桂林市第一看守所、兴安县看守所,4月2日上午送兴安县人民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周燕乐至今仍无法将这个遍身伤痕的男子与携手14年的丈夫联系起来,她宁愿将最后的记忆凝固在3月22日。
那天早上,黎朝阳穿着米黄色灯心绒外套、深米色休闲裤,夹起公文包出门上班。周燕乐说,米黄色很好地烘托出丈夫1米74的身高与73公斤的匀称身材,“还很衬他的书生气质”。
中午11点30分,周燕乐接到丈夫的电话,被告知县检察院传唤他去“写认识”,“晚上可能回不来了”。晚上8时,她再次与丈夫通电话,得知他已被转到桂林市检察院。这是他们最后一次通话,此后,黎朝阳的手机一直关机。
3月24日,焦灼不安的周燕乐收到桂林市雁山区公安局的拘留通知书,方知丈夫“涉嫌受贿”,头晚被羁押在桂林市第一看守所。25日,周燕乐打点好给丈夫送去的衣物,行李袋里装满了米色衣裤——如今,这已成为她最不愿面对的色彩。
不愿面对的事情仍然不期而至。4月2日,周燕乐几次获得“好得怪怪”的温暖。先是在平乐县法院,院长赵卫东问她,“小孩多大了?”“黎朝阳家里还有什么亲人?”并告诉她,法院下午派车送她和家属到兴安县看守所,看望黎朝阳。到了兴安,看守所主动请他们吃饭,“打火锅,点了鸡汤,还有领导给我们敬酒。”
不祥的预感随即应验。饭后,兴安县政法委一名干部宣布了黎朝阳的死亡。哭声与叫嚷像点燃的炸弹,顿时在房间内炸裂开来。黎朝阳的妹妹黎秀清顾不上劝慰号啕大哭的嫂子,拿出纸笔记下工作人员的解释。
根据黎秀清的笔录,兴安县看守所盘所长称:3月28日,黎朝阳出门摔了一跤,送医院缝针;4月1日,看守所人员给他洗澡时,他表现过度兴奋,还把粪便拉在身上。而此前,黎朝阳“疯疯癫癫”的症状在桂林市第一看守所已经出现,这也是将其转押至兴安的原因。4月2日凌晨5时,黎朝阳将头晚的剩饭吃掉。早上8时,黎朝阳吃早饭时突然昏迷不醒,送至医院抢救无效,当日死亡。
此文截稿前,南方周末记者联系上了盘所长,他证实了这份笔录的真实性。黎朝阳案调查组组长、桂林市政法委执法监督室主任石绍森印证了“疯癫”、大小便失禁一说。但他强调,目前不能确定是否神经错乱,等病理结果出来方可下定论。
这一说法,难以安抚家属的悲伤与质疑。
周燕乐坚决不接受看守所的解释。她告诉南方周末记者,黎朝阳的生活很有规律,每天早上空腹喝白开水,坚持散步、举哑铃,周末常带家人登山,身体很健康。生前惟一一次住院,是因为被车撞骨折。他还很讲究卫生,每天都会洗澡洗头。“这样的人,怎么会突然疯癫?随处排便?又怎么可能暴死?”黎秀清也强调,黎朝阳是五兄妹中最健壮、最有活力的。
在妻子眼里,黎朝阳思维清晰、做事有主见,不可能突然“疯癫”。平乐县法院办公室负责处理黎案的一名负责人也称,黎朝阳工作积极,办案能力较强,与领导、同事相处较融洽。
有一点自始至终为黎朝阳的家人所回避——黎朝阳被拘留的原因,“涉嫌受贿”具体所指。周燕乐称对此毫不知情,丈夫很少谈及工作上的事,闲时便在家看书,很少出去应酬。黎秀清在网上发文介绍兄长的遭遇时,相关表述为“(黎)以‘涉嫌受贿罪’之名被收押……”
桂林市检察院申控科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负责人请本报向公众传达该院的三点意见,第一,黎朝阳的确涉嫌受贿。第二,监察院依法依程序办案,没有任何人打他。第三,检察院没有派人去兴安县看守所提审黎朝阳,他的死亡与检察院无关。他还表示,经调查组初步鉴定,黎为自杀。[1] [2]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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