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法律专家:报社胜算大
昨日,记者就此事咨询了一位沪上法律专家的意见,他针对杨丽娟的代理律师“100%胜算”的说法提出异议:“没有案件是100%胜算的,这需要看双方的举证情况,法官对证据的认定情况。”但是在他看来,报社方面胜算大,“名誉侵权是否成立的关键是看是否有严重失实,原告能否证明报道有严重失实,被告能否证明报道基本属实,这是决定胜负的关键。但是看几份诉状,原告均没有指出被告报道失实之处,这就无法明白原告的真实意图,无法知道原告到底认为报道哪里失实。如果让我预测,我认为被告胜诉的可能性更大。”
◇疾走娱乐圈
请别再“消费”杨丽娟!
沉寂许久的杨丽娟又有新闻了,这次听说她要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声誉,状告南方某报、状告追随14年的偶像———刘德华。为何要告状,为何在兰州依靠低保维持生计的她可以千里迢迢找到上海的律师,而且时机选在“杨丽娟事件”发生一周年的前夕?据说这则新闻是从杨丽娟代理律师的博客上传出来的,这中间又发生了些什么?
杨丽娟为追星已经付出高昂的代价,父亲自杀,一贫如洗。在她的追星道路上出现了各色人物。有人真想帮她,可有人只想“消费”她,他们鼓励杨丽娟把疯狂追星进行到底。从“爱大米”的某歌星的公开资助,到有人嚷嚷着要让杨丽娟去刘德华的南京演唱会,到后来,连整形医院都要轧一脚。当这些“轰动”渐渐淡去,连今年大家在看到刘德华已婚的传言都没人惦记杨丽娟时,她竟然又“出现”了。
不论她是不是在乎自己只是他人扬名的垫脚石,或是天真地以为这样就能引起刘德华的关注,但请大家别再“消费”杨丽娟了,她需要的是脚踏实地的生活,而不是继续当一块供人“瞻仰”并且消费的广告牌。记者 李云灵
(来源:东方早报)
| 关于本站 -
网站帮助 -
广告合作 -
下载声明 -
友情连接 -
网站地图 -
客户服务
Copyright © 2005-2006 515186.com . All Rights Reserved . 在线客服: Powered by:福州软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 网站备案号:闽ICP备07021762号 |
网友的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