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收费还贷:还是个理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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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大作者:佚名 来源:不详 发布时间:2007-7-25 9:01:00 发布人:runinfos
“一看到这个数字,我们的第一反应就是不可能,因为我们对这条路太熟了。像我们单位,为这条路每年都要交六七十万的通行费,燕山石化根据他们自己的统计,一年要交2000万——总共11亿多的贷款,光这些能算出来的收费都不止3个亿,况且京石高速的车流量一向很大,包括从河北过来的许多进京车辆。还说有8亿多没还清,钱都到哪儿去了?”
更让李淑媛怀疑的,还包括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在同一问题上前后说法的不一致。李淑媛向记者出示了北京市交通委、路政局等部门近些年给她的历次答复。记者注意到,其中关于京石高速的还款数额,分别有5种不同说法;关于还贷时间则有3种。
“如果不想把真相告诉老百姓选出的代表,就请把谎话编圆,并统一口径,千万不要一次答复一个样。如果你们代表的是北京的诚信政府,我感到遗憾。”2004年12月7日,李淑媛在北京市交通委的“提议办理报告书”上,愤然写下了这样的回复意见。
审计报告:揭开京石高速收费内幕
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的答复令人难以置信,那么,该通过什么渠道把京石高速贷款、收费的“糊涂账”查清楚呢?
北京市路政局2004年4月回复给李淑媛的办理报告中的一句话,给她提供了一条新思路:“京石高速公路贷款和集资总额为8.1亿元……有关贷款凭证可以请代表们责成审计等部门按有关程序查证”——对呀,为什么不去找审计部门,对京石高速的账目搞一次全面审计呢?
2005年北京市两会期间,由李淑媛领衔,来自房山区的人大代表向北京市审计局提出建议,要求对京石高速的贷款数额、还贷时间以及收费数额、用途等情况进行审计。
3个月后,北京市审计局就此出具了一份专门的审计报告。这份审计报告让李淑媛对京石高速的相关情况有了一个前所未有的清晰了解:
京石高速公路……于1986年4月开工,共分四期建设。经审查现有资料,1986年至1992年原北京市计划委员会、首都规划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等部门分四次共批复京石高速公路一至四期工程总投资54074万元,资金来源主要为养路费。1987年11月一期工程建成并正式开始收取通行费;1993年11月京石高速公路全线建成投入使用;1998年8月办理了财务竣工决算手续,北京市财政局……批复京石高速公路实际工程总造价101474.43万元。
该工程由原北京市公路局京石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负责建设,1987年11月至1999年11月由原北京市公路局京石分局负责收费和日常养护工作。1993年12月,原北京市公路局与北京经济发展投资公司签订协议将京石高速公路50%的收费权转让给该公司,转让价款74300万元。
1999年12月经北京市政府同意,将京石高速公路经营权授予北京市首都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首发公司),经营期限30年(自2000年1月1日至2029年12月31日)。同期,首发公司与北京经济发展投资公司签订协议,以71000万元收回北京经济发展投资公司所拥有的京石高速公路50%的收费权。
李淑媛说,直至看到这份审计报告,她才知道,原来修建京石高速的10.1亿元总投资中,竟有5.4亿元来源于养路费,占了半数以上,贷款只占较少部分;原来在20年中,京石高速的收费权、经营权曾经在暗地里几度易手。“对于这些情况,我们此前始终蒙在鼓里。”
更让李淑媛震惊的,是该报告公布的审计结果:
(一)京石高速公路建设期借款及还款情况
1988年至1998年京石高速公路建设期借款本息共计72435万元。其中银行贷款……已于2000年12月以前偿还完毕;向北京市财政局资金分局借款……已于1994年12月抵扣。
(二)京石高速公路收费及转让50%经营权现款收入情况
京石高速公路自1987年11月一期工程建成至2004年12月累计收取通行费179226万元;转让京石高速公路经营权现款收入14500万元,共计193726万元。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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