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上海12月9日电(记者杨金志、王蔚)诉诸法律的事物,往往“浓缩”了当下的某些社会现象。2007年的这些大案,有贪污腐败,有非法集资,有“高智商”的计算机犯罪,有过于离奇的金库大盗,其中折射的世间百态,值得仔细回味。
郑筱萸案——高官受死彰显治贪决心

案情>>>>>>
高级法院郑筱萸案终审宣告 维持郑筱萸死刑原判 经北京市一中院一审和北京市高院二审查明,多年来,郑筱萸利用职务便利为多家药企谋取不当利益,收受贿赂649万余元。他的玩忽职守行为,竟导致多种假药获得生产文号!这些假药流向社会,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的生命和健康。7月10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局长郑筱萸被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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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见副部级以上高官赴刑场。相对而言,郑的受贿金额不算“大”,但是犯罪情节之“特别严重”,罪当至死。这一点,也是对心存侥幸的贪官的震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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