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月4日,郝家亲属在汾阳监狱门外,郝金安仍在里面关着。 河南农民山西被冤入狱八年 警方涉嫌逼供? □记者潘国平 实习生魏浩文图
核心提示 1998年,在山西临汾打工的河南农民郝金安因涉嫌“抢劫杀人”被当地警方逮捕,后被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2006年,河南宜阳县警方在一次常规巡逻中抓获犯罪嫌疑人牛某。牛某称,1998年前曾在临汾市抢劫杀人。
随后的调查显示,郝金安是被冤枉的。但此时,郝已经在狱中服刑八年,且身有残疾。
此前,郝金安一直未放弃鸣冤,称自己是被警方“屈打成招”,但未有任何回应。
目前,司法机关已认定郝金安是清白的。但因牛某杀人案尚未宣判,郝金安至今仍在牢中。
“俺弟弟是被冤枉的” “真凶已经被抓一年多了,俺弟弟被冤枉入狱也已经快10年了,但他何时能从里面出来,却没有人给个说法。”12月2日,舞阳县辛安乡庙后村农民郝金安的姐夫来到本报,称郝金安1998年去山西省乡宁县打工,之后与家人失去联系,4年后家人方获悉,郝金安被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抢劫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执行,已在汾阳监狱服刑多时。
据郝家亲属介绍,郝金安父母早逝,只有一个姐姐。郝金安今年50岁,一直未婚。1998年,他到山西省乡宁县台头镇全湾子煤矿打工,其后多年没有音信,亲属一度以为他已经不在人世了。但从2002年起,家人开始不断接到郝金安从山西汾阳监狱寄回的信件,信中称自己因“抢劫杀人”被判死缓,但自己是被冤枉的,希望家人能“想想办法”。
2004年11月,郝金安的姐夫到汾阳监狱办理了会见证,见到郝后,发现他的腰部有道做过手术的疤痕,是一名残疾服刑人员。郝金安告诉姐夫,自己根本没有抢劫杀人,是“遭受了警方的刑讯逼供,才被强加的罪名”。
凶杀案后糊涂入狱 郝金安的亲属告诉记者,让郝牵涉其中的杀人案发生在1998年1月19日。当晚10时许,郝所在的全湾子煤矿河南舞阳籍矿工刘茵和被人用刀杀死,警方将此案定性为恶性抢劫杀人。1月24日晚8时许,郝金安被台头镇派出所几名民警叫走,民警同时在他的住处找到了和现场脚印吻合的一双鞋及一件带有血迹的衬衣。
当时,郝金安称鞋子是自己花20元钱从老乡牛某、杨某手中买的,衣服也是他们两个人的。但警方没有做相关调查,就直接将郝金安刑事拘留。
郝家亲属提供的判决书内容显示:1998年1月24日,郝金安被当地警方以涉嫌抢劫刑事拘留,3月4日被批准逮捕。同年11月18日,山西省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此案。在审理中,山西省人民检察院临汾分院检察官裴国庆、杨圣华出庭指控称,1998年1月19日晚10时许,被告人郝金安携带一把刀子窜至乡宁县台头镇裴家河煤矿刘茵和住处,向刘要钱,遭刘拒绝后,即用拳击打刘的胸部,随后掏出随身携带的刀子朝刘的头部刺了一下,刘倒地后,郝金安又用木板击打刘的头部,用手卡其脖颈,致刘茵和当场死亡。随后,郝金安翻箱倒柜找钱未果,后逃离现场。
检察机关还提供了此案报案材料、乡宁县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鉴定书(鉴定刘茵和系因窒息及颅脑损伤死亡)、现场勘验笔录、法医鉴定书等。检察机关称,经提取化验,郝金安处发现的白色衬衣的左前襟及左袖口的可疑斑迹均为血迹,其血型与死者刘茵和一致。案发现场所留皮鞋足迹特征和郝金安右脚橡胶底皮鞋鞋底特征属同一种花纹。
山西省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郝金安犯抢劫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1998年12月30日,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做出裁定,核准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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