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专家称,民政局副局长和殡仪馆馆长“一肩挑”,让被垄断的殡葬业从外部无法监管。漫画 俞晓翔
背景
殡葬业腐败案不断 倪国祥是南通殡葬行业因腐败进去的第15个人,他绝不是最后一个。
倪国祥并不是南通第一个被抓的殡仪馆长,所以,他虽然拥有如此多的荣誉和头衔,当真正被抓进去的时候,当地的老百姓也不会有什么意外。据了解,倪国祥是南通殡葬行业因腐败进去的第15个人。当然,他绝不是最后一个,他进去后不久,他的副手龚正连也落网。
据南通市检察院出具的数据显示,从2002年开始,检察机关先后立案查处了发生在殡葬服务业的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总数达14件14人,其中单位一把手9人,涉及相当一部分殡仪馆、殡葬管理所、公墓等殡葬服务单位,发案率之高、犯罪面之广,令人瞠目。
在被南通市检察机关查处的14人中,有殡仪馆馆(所)长9人,分管副局长1人,会计4人。他们在采购骨灰盒、墓碑石料,以及殡葬工程建设中,或开假发票做假账、拿回扣,或直接收受贿赂。令人惊讶的是,群体性犯罪成为殡葬业腐败的突出特点,被查处的14起案件均属窝案串案。
据南通市检察机关分析,殡葬腐败作案手法主要有四类:一是馆长、会计合伙敛财。通州市3个殡仪馆原馆长都分别与本馆总账会计唱起了“二人转”。他们通过虚开供货发票、少支多报等手段,谋取非法利益。其中,该市三余殡仪馆原馆长沈某,与会计先后3次从金坛市某木器工艺厂、吴江市某工艺丝织厂虚开购买骨灰盒、红绸布等发票,共计9.8万余元,从本单位账上报支后私分,沈与会计分别得到3.9万元、4万元。
其次是馆(所)长变相索贿。如皋市石庄殡仪馆原馆长赵某对付承包商的办法是挤牙膏,你多送钱我就多付款。为尽快拿到工程款,一些个体建筑老板只好给他送钱,赵为此收到了18.4万元的“感谢费”。如皋市殡仪馆原馆长秦德辉在任职期间先后11次受贿,其中竟有9次是因供应商、工程承包商为讨债所送。
再就是承包商主动进贡。为承接工程或感谢“关照”,一些承包建筑、绿化等工程项目的老板为表“敬意”主动送钱。通州市平潮殡仪馆原馆长刘凤山先后17次“笑纳”红包,总计人民币7.37万元。三余殡仪馆原馆长沈某不甘示弱,收受他人财物共计7.1万元。被查处的另外7名殡仪馆(所)长都有类似“表演”。
根源
从外部无法监管 因为民政局副局长和馆长成了一个人,这样所有的监管也就流于形式。
“这是个游离在阳光之外的边缘行业,南通的反腐力度,让这个行业见到了更多的阳光。”南京大学副教授、中国行政法专家肖泽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殡葬行业因为长期跟死人打交道,很少有人给予关注,其实每个行业都有腐败,而殡葬业的腐败却有其特殊性。
肖泽晟认为,殡葬业作为国家的事业单位,有其垄断性。《江苏省殡葬管理办法》就明确规定,殡仪馆是专门从事遗体的运送、防腐、整容、冷藏和火化等殡葬业务的服务单位,其他单位和个人未经县级以上民政部门批准,不得从事上述殡葬服务业务。而作为垄断部门,最忌讳的就是他是否跟赢利挂钩。一旦垄断部门以赢利为目的,势必产生暴利。
他认为,就拿骨灰盒的产销来看,虽然可以有多家企业从事骨灰盒的生产,但采购商却只有殡仪馆一家;对于用户来说,殡仪馆便成了唯一的销售商。殡仪馆在身兼采购和销售这一身份的时候,腐败便产生了。生产商要想多推销产品,必须跟负责采购的殡仪馆负责人处好关系,回扣和红包便是处理关系的最好手段。而当殡仪馆成为销售商之后,他们又可以随意抬高价格,几十元的盒子卖到几百元,真正吃亏的便是丧户。
另一方面,肖泽晟又认为,许多殡仪馆长是由当地的民政局副局长兼任的,这种体制会导致监管的缺失。肖泽晟说,垄断势必产生不正当竞争,而不正当竞争出现后,由于殡仪馆是事业单位,无法从外部对其监管;从内部来讲,原本起到监管作用的民政局,因为副局长和馆长成了一个人,这样所有的监管也就流于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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