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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如心新遗嘱合法性遭质疑 可能引发争遗产诉讼

字体大小:减小 增大作者:佚名 来源:不详 发布时间:2007-4-23 10:16:00 发布人:runinfo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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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懋集团主席龚如心的丧礼,18日早上在香港殡仪馆举行。中新社发 王丽南 摄

    
    中新网4月21日电 龚家及陈振聪均指拥有小甜甜龚如心的遗嘱,外间估计总数达千亿元的遗产谁属,相信将会引发另一场世纪诉讼。香港文汇报消息,有法律界人士表示,遗嘱是否有效取决于多个因素,遗嘱通常以撰写日期为后的作准,惟必须是书写及在两名见证人在场下才有合法性,相信双方日后会就此互相展开挑战。
    
    龚如心遗产目前出现两份遗嘱,一份立于2002年的遗嘱中,龚如心将全部遗产拨交华懋慈善基金管理﹔另一份就是陈振聪声称龚如心在去年订立的遗嘱。律师谢连忠表示,遗嘱一定要附合遗嘱条例里面要求的形式,当中包括书面和在两个见证人在场下,立嘱人的签名及两名见证人在立嘱人在场的情况下签名。
    
    律师蔡克刚表示,陈振聪的代表律师声称拥有去年10月另立的一份遗嘱,但未有出示该份文件,故必须尽快交代遗嘱的合理合法性。他称,遗嘱必须书写,要有足够见证人作证,当事人亦要在足够精神下订下遗嘱;若当事人之前有立其它遗嘱,其它受益人可就第二份遗嘱的合法性挑战,意味另一样争产诉讼将会上演。
    
    律师梁永铿表示,在一般情况下,撰写日期较后的遗嘱作准,但必须是有效及当事人在清醒情况下立的遗嘱,否则两份遗嘱可能并存或者需要由法庭解决,“新遗嘱关键在于有没有推翻旧有遗嘱的条文,如果没有的话,可能不能推翻之前的一份,便会出现争拗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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