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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守所内举行特殊婚礼 痴情女嫁给在押嫌犯

字体大小:减小 增大作者:佚名 来源:不详 发布时间:2007-7-2 13:47:00 发布人:runinfo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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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罗某和贺某拿到结婚证后说着悄悄话。图/记者王兴夏 通讯员刘赛 周胜
    
    红网株洲7月2日讯 (潇湘晨报记者 王兴夏 通讯员 刘赛 周胜) 6月29日上午,株洲市第一看守所内喜气洋洋,一场特殊的结婚仪式举行,关押在此的犯罪嫌疑人罗某和他的女朋友贺某喜结良缘,接受了大家送给他们的美好祝福。
    
    检方协调促成特殊婚礼
    
    “从今天开始,你们正式结为夫妻,今后你要担起丈夫的责任,踏实做人,善待自己和妻子……”当天上午,在株洲市第一看守所,民政局工作人员把两本鲜红的结婚证发到在押犯罪嫌疑人罗某和他的女友贺某手中。工作人员说,这是他们第一次办理这样特殊的结婚手续,祝贺词也是特别设计的。
    
    新娘贺某喜笑颜开,不断把喜糖发给在场的各位,连声说着“谢谢、谢谢”。贺某说,这是罗某3个月前被抓后他们的第一次见面,他们没有想到见面会是在这样特殊的情境之下。罗某的哥哥反复对罗某说:“多亏了检察院、民政局、看守所的工作人员,才有这样一场特殊而难得的婚礼。”并提醒罗某给在场工作人员分发喜烟和喜糖。
    
    株洲市天元区检察院公诉科负责人马励说,罗某是因涉嫌故意伤害罪和偷窃罪被批捕的,案件目前已到审查起诉阶段。当时,罗某的哥哥来到检察院,请求能让弟弟与女友在看守所结婚,检察院工作人员无一不感到震惊,因担心贺某是受到胁迫,当时没敢答应。之后,贺某来到检察院表明心意,再三请求。
    
    检察院认为,罗某结婚后应该会更加积极地配合改造,才答应他们举行婚礼。检方一边与民政局联系,取得其支持,一边积极与株洲市第一看守所协调,最终促成在看守所内举行这场特殊的结婚仪式。
    
    感动之余浪子表示要回头
    
    贺某今年20岁,湘潭人,与罗某相识于2004年10月的一次偶遇,经过几次交往后,两人发展成恋人。“虽然他平时比较冲动,而且没有正式工作,但他确实对我很好、很细心,我希望能够改变他,今后一起踏踏实实过日子。”贺某说,去年她曾因宫外孕住院半个月,在那段时间里,罗某对她很是照顾,还亲手做乌鸡、柴鱼汤给她补身体,手烫得起了水疱,人也瘦了,而两人的感情也越来越深。
    
    可就在两人开始谈婚论嫁时,罗某“犯事”被抓。为了心中的那份爱,手足无措的贺某找到罗某的哥哥,求他想想办法,希望能让两人领取结婚证。贺某没有想到,检察院和民政局竟然同意了,株洲市第一看守所也在积极运作,还专门为他们提供了一间“喜房”。
    
    因事先根本不知道贺某的想法,罗某被带进“喜房”时显得有点手足无措。当得知事情原委后,他迎着贺某期盼的目光,点头表示同意。“我知道自己并没有被遗弃,我会好好改造、重新做人,来回报这份沉甸甸的爱。”拿着鲜红的结婚证,罗某的眼睛变得坚定,他拉着妻子的手,不断地叮嘱:“你自己要好点啊,我一定会争取早点出来……”
    
    增加人性化元素有利于办案
    
    株洲市第一看守所工作人员纷纷来到“喜房”,向这一对新人表示祝贺。“我在这里工作15年了,以前见过的都是法院来判决离婚,结婚还是第一次看到。”一位民警为新人喝彩。
    
    天元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主任黄连湘说,《婚姻法》中并没有禁止犯罪嫌疑人结婚的规定,民政局因此支持了贺某的想法。“经过调查,我们也认为此次结婚登记手续符合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天元区检察院公诉科科长马励指出,在办案中增加人性化元素,能够减少犯罪嫌疑人的抵触情绪,有利于办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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