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诬陷中共高层 “传单案”炮制始末

字体大小:减小 增大作者:佚名 来源:不详 发布时间:2007-11-3 4:36:00 发布人:runinfos
    吴法宪(1915年-2004年10月17日)是“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主要成员之一,1981年被判处有期徒刑17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在“九一三事件”之后,吴法宪被关进了秦城监狱,他在监狱里交待了很多问题。马克昌所著的《特别辩护:为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主犯辩护纪实》对这段历史有记载。
    
诬陷中共高层 “传单案”炮制始末(图)

    吴法宪
    
    1980年11月16日,律师马克昌、周亨元到秦城监狱会见吴法宪,律师的目的是听取他对起诉书上指控其罪行的意见。
    
    起诉书第四条指控陈伯达和吴法宪等人利用一个传单诬陷中共高层,当时谈到传单案的后台时,吴法宪说:“还不是第二个大走资派”。
    
    吴法宪承认起诉书上所写的属实,并说:“我当时讲的,不只是这句话。在碰头会上,陈伯达说:‘这个传单的口气很像邓小平,’可能是陈让他的秘书搞的。第二次在毛主席那里,陈又重复说,口气很像邓小平。我还说了:‘要联系各方面考虑,看与‘二月逆流’的人有没有关系?要查一查!’”
    
    陈伯达等人炮制“传单案”
    
    对于“传单案”,北京《中华儿女》杂志社派驻香港的“中华文化出版社”2003年7月出版了《文革秘档》,在这本书的第二辑第612-613页刊载了如下秘闻:
    
    1967年10月8日,北京发生一起署名为“中国共产党非常中央委员会致全党的公开信”的传单案。江青、陈伯达等利用这一事件制造了“中国(马列)共产党”假案。
    
    传单案于11月20日在天津破获,作案者是天津市一个煤球厂的工人。他将自己书写、刻印的八十余份传单投入北京市外交部街一带的邮筒。
    
    但陈伯达、谢富治等却认为此事必有后台。1968年4月28日和8月19日,陈伯达、谢富治接见赵登程(原空军某军副军长、时任公安部领导小组和核心小组成员,中央项目审查小组第三办公室副主任)等时,陈伯达说这个案子不是一个人搞的,可能有一个组织。
    
    8月24日,赵登程制定了一个《对反革命“非常委员会”项目在京的作战方案》。他们对中国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实习研究员周慈敖刑讯逼供,迫使周慈敖编造出朱德等数十位中央和地方领导人的名字,并按照审讯人员的意图,说了一个“中国(马列)共产党”的组织名称。
    
    办案人员立即上报,林彪、江青一伙说这个党“要搞政变”,并编造朱德是伪党中央书记,陈毅是副书记兼国防部长,李富春是当总理的角色,常委有:陈毅、李富春、徐向前、叶剑英、贺龙、廖承志、杨成武等九人;委员有王震、萧华等十六人。1967年6月曾秘密召开代表大会等等。
    
    九大以后,朱德等人分别当选为中央政治局委员和中央委员,迫于形势,公安部只得将这一案件搁置。
    
    在中国社会科学院政治研究前所长、赵紫阳的智囊严家祺教授与其夫人高皋合著的《中国文革十年史》中也有相似的记叙。此书披露:散发传单的是一个十五人的组织;“常委会”的成员增加到余立金、伍修权、王炳南等数十人;案情包括一份由朱德、陈毅、叶剑英、徐向前联名签署的给蒋介石的电报,希望蒋介石配合“制止危险局势的发展”。
    
    传单的内容
    
    传记作家叶永烈所撰《陈伯达传》(1999年人民日报出版社)披露了那张传单的内容:
    
    这封《公开信》力透纸背,深刻地剖析了正在进行着的文化大革命,指出这是在政治上、组织上、思想上、经济上、文化上对党和国家的大破坏。
    
    《公开信》指出,文化大革命是“中央文革”的陈伯达、康生、江青在那里掀风作浪;又指出陈伯达是叛徒,康生是托派,江青是野心家。还指出撑这些左派的腰的是林彪。
    
    39年之后,已故台湾国防部情报局局长叶翔之麾下的心理战专家唐柱国承认,这份催命符式的“传单”是他一手炮制的。
    
    吴法宪在“传单案”中的作用
    
    有关吴法宪在该案中所起的作用,叶永烈作了以下叙述:
    
    陈伯达当时说,这个案子不是一个人搞的,背后可能有一个组织, 陈伯达拿着《公开信》问:“这个反革命信上讲,有一个人可以出来当权。谁是这么一个人啊?”谢富治说:“根子就是刘、邓黑司令部的人!”
    
    
    吴法宪则把话讲得更明白:“还不就是那第二号走资派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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