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云谈文革未能避免原因 指出毛泽东晚年错误
字体大小:减小
增大作者:佚名 来源:不详 发布时间:2007-5-11 12:24:00 发布人:runinfos
这就非常清楚地告诉人们,党是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组织起来的一个战斗集体,是包括了党的领袖、党的干部和全体党员大众的结合体。党不是领袖个人。
那么,什么是大局呢?对此,毛泽东有过精辟的解释,他说:“共产党是为民族、为人民谋利益的政党,它本身决无私利可图。”“应该使每个同志明了,共产党人的一切言论行动,必须以合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最大利益,为最广大人民群众所拥护为最高标准。”
“我们共产党人区别于其他任何政党的又一个显著的标志,就是和最广大的人民群众取得最密切的联系,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一刻也不脱离群众;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而不是从个人或小集团的利益出发;向人民负责和向党的领导机关负责的一致性;这些就是我们的出发点。”
可见,服从大局,是讲要服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最大利益,最根本的就是要使党有一条符合客观实际的正确路线。服从大局,绝非是服从领袖个人意志,或维护领袖个人权威。
遵义会议———党内民主的典范
为使党的路线的正确性在组织上得到保证,在出现偏差或错误时有可能及时得到纠正,党的历届党章都赋予党员对党的重大决策有自由讨论的民主权利。
中共六大党章第十二章44条规定:“严格的遵守党的纪律为所有党员及各级党部之最高责任。共产国际、中国共产党全国大会、中央委员会及其他上级机关的决议都应当迅速而且正确的执行,同时在未经决议以前党内的一切争论问题,可以自由讨论。”
中共七大党章第一章第3条增加有:“向党的任何机关直至中央提出建议和声明。”“在党的会议上批评党的任何工作人员。”
中共八大党章第一章第3条又补充:“对于党的决议如果有不同意的地方,除了无条件地执行以外,可以保留和向党的领导机关提出自己的意见”;为保障党员权利切实有效地行使,还规定“党员和党组织负责人如果不尊重党员的这些权利,应当给予批评和教育;如果侵害党员的这些权利,就是违反党的纪律,应当给予纪律处分。”
可见,从中共六大到八大党章,有关党员权利的规定是不断完善的。这些规定,无疑是为保证党内民主得以实行,是党内从普通党员到党的最高领导人都应遵从而无可例外的。
应该说,在党的历史上由于党员权利得到尊重和保障,使革命事业免遭失败的事例是存在的。最具说服力的是1932年毛泽东在宁都会议受到排斥以后,对党内的重大决策仍拥有发言权,因而在长征路上可以与张闻天、王稼祥自由地讨论五次反围剿的军事路线,并取得张、王的支持,于是才有发生历史转折的遵义会议的召开。毛泽东本人在中共七大和九大的讲话中都曾谈及此事。金冲及在《毛泽东传》1893—1949“长征”一节中写道:
毛泽东在行军途中,又和同行的王稼祥、张闻天一起分析第五次反“围剿”的军事指挥错误,认为红军已经不能按原计划行动去同红二、六军团会合了。张闻天在延安整风时写道:“长征出发后,我同毛泽东、王稼祥二同志住一起。毛泽东同志开始对我们解释反五次‘围剿’中中央过去在军事领导上的错误,我很快地接受了他的意见,并且在政治局内开始了反对李德、博古的斗争,一直到遵义会议。”
……
王稼祥向毛泽东提出了召开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的意见,毛泽东认为这是一个好主意,建议他先同张闻天通通气。张闻天也同意把李德、博古轰下来的意见,并且说:毛泽东同志打仗有办法,比我们有办法,我们是领导不了啦,还是要毛泽东同志出来。
在西征途中形成的毛泽东、张闻天、王稼祥的“中央队三人团”,对于遵义会议的胜利召开,对于中国共产党历史的转折,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美国记者索尔兹伯里在他写的《长征———前所未闻的故事》一书中幽默地用“担架上的‘阴谋’”为标题专门写了一章。张闻天在总结这段历史时则采用了历史唯物主义的哲学语言。他写道:在长征出发后,“他(指毛泽东)要我同他和王稼祥同志住在一起———这样就形成了以毛泽东同志为首的反对李德、博古领导的‘中央队’三人集团,给遵义会议的伟大胜利放下了物质基础”。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声明】本网站刊载的新闻及评论由网友提供分享
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或转载,不表示巴牛生活网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建议。网友转载请注明原作者姓名及出处。如有侵犯到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
网友的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