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经适房上市需上缴与商品房差价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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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大作者:佚名 来源:不详 发布时间:2007-9-24 19:12:00 发布人:runinfos
本报讯 (记者李婧) 广州廉租住房保障范围将放宽,从双特困户扩大到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7680元以下,而经济适用住房保障范围将有所收窄,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必须低于18287元;首次设立家庭总资产规定,同时申请前5年必须无买卖房屋记录;首次采用评分轮候再摇珠的制度;两级审核两级公示定期抽查设立退出制定期年审公众监督;经济适用房入住5年后要交与商品房差价80%的价款方能上市……
今日起,经过数十次修改的《广州市城市廉租住房保障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和《广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在广州市国土房管局网站上公示十日(至9月30日),意见和建议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传真方式反馈。
审核
评分轮候
摇珠选房
此次公示,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同样采取两级审核(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接收申请并初审,区国土房管局复核)、两级公示(街道办事处、镇政府组织在社区公示,市房改办住建办在市国土房管局网上公示申请家庭收入、资产等等情况)的制度,申请对象需递交诚信承诺书。同时,创新了评分轮候机制。
经适房申请步骤:领表——申请——初审——公示——复核——批准和公示——摇珠轮候——发配售通知。(接到配售通知的轮候人可根据配售项目房源情况选择购房或继续轮候,选择购房的,申请人可挑选住房3次,经3次选择不能选定住房或放弃购买资格的,两年后方可重新申请购房。)
廉租房:领表——申请——初审——公示——符合条件批准——公示。
实行统一轮候打分标准
◆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
◆按人均家庭可支配年收入
按户口在穗年限
◆按家庭人员结构(每增加一代加10分)、按结婚时间
◆烈士遗属、优抚对象、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职)人员、转业复员军人、孤老、残疾人家庭的,以及受到区政府以上各级政府表彰的劳动模范,每户加10分
◆每轮候1个月加0.5分
◆父母有两套以上住房,子女单独申请廉租住房保障,扣10分。
准入门槛
必须符合五项基本条件
年过30单身可独立申请
此次《实施办法》将廉租住房制度保障对象从原来民政部门确定的低保家庭、低收入困难家庭以及市总工会核定的特困职工家庭(简称双特困户)延伸至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的申请者必须符合以下五项基本条件。
上述购房优惠政策包括按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公有住房,购买解困房、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单位内部集资建房、落实侨房政策专用房等购房优惠政策。同时,《实施办法》明确,未成年人应与法定监护人共同申请;30岁以上单身人士可独立申请。
经初步测算,经济适用住房保障的收入标准为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18287元(相当于去年广州市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851元的92%);将既买不起房,也租不起房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纳入廉租住房保障范围,根据家庭年可支配收入扣除基本生活支出后,在市场上租住一般住房的租金情况,初步确定廉租住房保障对象收入标准为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7680元,相比现行的双特困户(人均最低保障390元/月)范围大大扩大。
同时增加资产净值限额标准,将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居住标准均设定为人均居住面积10平方米以下。家庭总资产限额上,经济适用房为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倍乘以人数,最多算4个人,44万元;廉租房为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4倍乘以人数,最多算4人,26万元。
1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具有广州市城镇户口,在广州市工作或居住;[1] [2] [3]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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